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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法家思想主张什么4个字(78句文案)

时间:2023-06-19 11:59:08

法家思想主张什么4个字

1、所以,现代人,本身也要自我约束,努力学习。好逸恶劳是人的本性,很多时候,我们是要逼自己一把的。古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古人为学习,程门立雪,头悬梁,锥刺骨,三更灯火五更鸡等,都是讲一个人要想不落伍,要想做点事,就得不断的学习。

2、史学界,一直都有着“儒表法里”的说法,意思就是,中国这些封建王朝的历代统治者,往往是用儒家学说作为幌子,给自己拉虎皮,扯大旗;但是,真正指导他们对国家进行统治的,就是商君书,韩非子;法家思想。

3、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扩展资料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4、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5、法家是讲究以严刑峻法治理国家的。与儒家认为人性本善不同,法家认为人性是自私的,如果没有法律来制约人的行为的话,那么人就会越来越恶,社会将会陷入混乱。(法家思想主张什么4个字)。

6、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风格。韩非著书之余时常登临的孤愤台尤存,位临棠溪岸边,原是一处高地,松柏银杏苍苍。之后,孤愤台渐渐之低小,乡民们平素叫“孤坟摊儿”,考古和被盗均未发现萌基,专家考证应为“孤愤”台,正好符合韩非“驱车劝谏韩王不用”而闭门著书的历史事实。

7、定法还有安静、稳定的意思。《解老》的一段文字最有代表性,其文如下:

8、《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9、林剑鸣先生把这段文字当作定法的主要证据。其实,再深入一步,就会发现,这段文字所表达的思想,更侧重在法制的静这一点上,它所针对的不是更改旧法的变法,而是法制自身的动。此外,在别处,韩非还指出:“法禁变易,号令数下者,可亡也。”把法的频繁变动看作亡国之由,从反面表达了对静的重视。

10、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家等

11、墨家非儒崇尚文化独立精神自由反对极端思想和行为否定巨子制度质疑钻营文化拒绝专治追求社会道义兼爱平生

12、儒家“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其思想主张积极入世,参与社会生活,欲有为于现世;儒家以理性而温和的态度参与社会管理,希望通过对经典的解读而“承前启后”。

13、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

14、老子的哲学思想认为事物具有向相反方面转化的规律,蕴含了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是老子看不到转化的条件,想回到小国寡民的社会之中。庄子的思想体系中,除了“道”,还强调“齐物”和“逍遥”的思想。

15、马云、任正非、刘强东、郭台铭等,凡是有成就的商战大咖,无一不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我们考大学,我们做企业,我们做事业,没有不下功夫的,没有不需要自我鞭策的,因此,希望大家从法家的思想精髓中吸取规范的东西,好自为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经营好自己、家庭和事业,让我们的子孙生生不息、永世太平!

16、在这个问题上,韩非的认识具有重要的意义。他在《定法》篇里对韩国法制混乱的批评,表明他对这个矛盾有了一定的自觉认识。其文曰:

17、墨子善守,公输九攻之,墨子九御之,我不欲自损,他人固无如我何也。

18、“如果他认为既能照亮别人的路,也能防止别人撞自己,是互惠互利,他就是墨家。”

19、韩非的这种主张,不止于《五蠹》,其他篇章也有表现:

20、可能讲的不是很全面,也不能保证一定客观,也是我一家之言,不知道是否对诸位看官的口味,也欢迎大家留言补充,全当是一次思想的碰撞,观点的交流,小编感激不尽!

21、墨家是历史上有名的“保守派”,因为他们依然坚持相信天志,以为上天希望看到人间和乐幸福,同时人们必须做到“兼爱”,要求所有墨家信徒必须以无私与无等差的心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墨家团体不仅思想上极为保守,而是还强人所难。以致使这一派思想在秦汉之后很快式微并失传。

22、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23、定法的概念来自《韩非子·定法》篇的篇名。梁启雄先生引《书序》“定礼乐”疏“修而不改曰定”,说明“申不害所言的术,公孙鞅所为的法,都是构成韩非法术学说的要素。韩子综合二子学说而修正之,以成新法治学说。所谓‘定法’者就是兼采术治和法治而修正之和确立之。”梁氏把定法说成是新法的确立,他的解说是对的。《韩非子》有“饬令则法不迁,法平则吏无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售法。”所谓法已定,就是指的法的成就和确立而言的。

24、秦国用法家的思想进行统治,让秦国走向了强盛和统一!其实,后世汉武帝刘彻、唐太宗李世民、清圣祖玄烨在治理国家走向强盛的道路上无不是“儒外法里”,儒法结合来做的。

25、法律的变动性和稳定性及其矛盾关系是成文法范畴内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在西方,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对此进行了思考;古典历史法学派的杰出代表孟德斯鸠也有建树;现代,随着语言哲学的兴起,法律哲学家把这个问题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上来认识,取得了重要进展。

26、法家思想注重法律,提倡依法治国,反对儒家思想的礼。法家思想认为,贵族和权贵垄断了经济,政治的利益,侵害了农民的利益,这是不公平的现象。法家提倡土地私有,按劳分配。法家思想认为如果继续沿用腐败的礼制,这是不先进的,不公平的。

27、  儒家讲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认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28、墨家是讲究无私奉献的。墨家追求天下公利胜过个人利益。墨家要人个个都是活雷锋,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墨家反对一切的非正义战争。墨家是个组织严密的帮派,有严格的纪律约束。

29、于是墨子出来了,墨家以“兼爱”为核心的墨家思想学派。如果说老子的学说是道,那么墨子的“兼爱”思想是最为接近“德”的先秦思想了。人之为人而不是其他任何的动物,本质就是人有良心和善意,做了违背自己良心的和自己道德不允许的事,会不安,而其它动物不会有这些感觉。既然老子的“道”世人理解不了做不到,那就遵从自己的内心,释放自己的良心和善意吧。

30、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

31、1988年林先生的《法与中国社会》一书问世,其中有一节论及韩非法治思想的特点,提到变法和定法的关系,其文如下:

32、  韩非的法家思想最伟大的实践者是秦始皇,秦国的教育制度,便为法家思想。以法为教是秦代施行政策,加强思想法制,巩固中央集权的标志之一。

33、在政治上,还主张以礼治国,以德服人,呼吁恢复周礼,并认为周礼是实现理想政治的理想大道。至战国时,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两派。

34、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之集大成者:儒、释、道三家而已。这个提问的题目中未涉及释家(释迦牟尼),而是将儒家、道家、墨家和法家一并论其思想区别,其实是将这四家放在诸子十家的思想范围内进行比较。

35、其实,法之有更改与确立的对立,有动与静的矛盾,这不但在中国历史上,在外国历史上也是有普遍意义的。古代希腊罗马有过多次的立法活动,每一次立法都是旧法的更改和新法的确立,都表现了法的动和静的矛盾关系。孟德斯鸠对法的这种矛盾也有所认识。近代以来,随着法律哲学的兴起,人们开始对历史上形成的法律的凝固性的神话进行反思,法律的封闭性被打破,那种把法官当作法律的传声筒的理论(Thephonographtheory)也遭到唾弃,于是有所谓“司法立法”(judiciallegislation)之说的兴起,法律被认为与经济、政治、社会和哲学等学科息息相关,这个学说的基础在于对法律自身矛盾的认识,在这方面,美国法律哲学家科恩(MorrisR. Cohen,1880~1947)是杰出的代表,他的下面这段话值得注意:

36、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为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韩非子·心度》)。容易让人忽视的是韩非是主张减轻人民的徭役和赋税的。他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只会让臣下强大起来,不利于君王统治。

37、故云,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失礼而后法了。

38、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毋易常。”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然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伊尹毋变殷,太公毋变周,则汤、武不王矣。管仲毋易齐,郭偃毋更晋,则桓、文不霸矣。凡人难变古者,惮易民之安也。夫不变古者,袭乱之迹;适民心者,恣奸之行也。民愚而不知乱,上懦而不能更,是治之失也。

39、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主编,中国先秦史学会法家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40、《韩非子》的《定法》篇对秦国单纯法治政策的批评也反映出他对这个矛盾的普遍性有一定认识:

41、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42、他的这些论文在韩国不受重视,却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的喜欢。秦始皇举兵攻韩国,韩国国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准备重用,当时任秦国丞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深知韩非子的才能高过于他,出于嫉妒,于是向秦始皇进谗言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谗言,将韩非子投入监狱并毒死了他。

43、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着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44、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中心,以法家的严刑峻法为辅助,以道家权术政治为手段的治国模式基本上符合中国古代的国情,成为历代统治阶级奉行不变的治国圭臬。

45、在本文的第二部分里,我们曾谈到,变具有动的含义,定具有静的含义。对于法而言,动和静较更改和确立更为内在一些,更改和确立的对立,其实就是法的动和静的矛盾的具体表现(结果)。

46、中华上下五千年漫长而悠久的历史,积垫了中华民族独具魅力而博大精深的文化。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无数古圣先贤、风流人物、仁人志士对于自然、人生、社会的思索、探求和总结,一路下来薪火相传,因时损益。中华文化不仅是中华民族智慧的凝结,更是我们道德规范、价值取向、行为准则的集中体现。中华文化已经融入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血液里,铸成了我们的民族品格,书写了灿烂历史。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并峙鼎立成为人力文明不可或缺组成部分,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历经磨难而不衰败,就在于国学产生的民族向心力和人文精神。

47、《道德经》整体给人的感觉是清冷的,没有一点温度,冰冷的仿佛是一条条的数学公式。确实如此,老子本意也是要给人给社会给这个世界一条条运行的公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是无所谓仁慈的,它没有仁爱,对待万事万物就像对待刍狗一样,任凭万物自生自灭。圣人也是没有仁受的,也同样像对待刍狗那样对待百姓,任凭人们自作自息。天地之间,冬天寒冷,夏日酷热,没有什么仁慈不仁慈的,都是自然规律;儿童健康成长,老人衰老死亡,也无所谓是哪个圣人的仁爱或者憎恶,都是自然的规律而已。老子的就是这样冷冷的看着这个世界。

48、你如果近距离观察那个时代的诸侯各国,你会发现不仅是秦国用商鞅的法家思想变法图强。韩国任用的申不害,魏国任用的李悝,楚国任用的吴起,吴国任用的孙武,或多或少从思想光谱上来看,都比较接近于法家思想。

49、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50、儒家主和,法家主严,道家主隐,阴阳家主玄……

51、秦孝公时,用商鞅变法,进行改革,秦国才慢慢走向了强大。我们来看一下他是如何变法的。

52、墨家思想缘起于墨子,墨家主张尚贤、兼爱、尚同、非攻、非命、节用、明鬼、天志等主张,墨家主张唯才是举不分贵贱的选贤方式,选择贤能有才的人来领导管理社会;人与人讲求博爱,同时反对侵略;追求社会大同;通过努力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掌握自然规律;尊重前人的智慧;反对奢侈,追求节约等等措施,可惜这是战国最具唯物主义色彩,也是取接近普通百姓思想的学派,汉武独祟儒木后日渐式微,最后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53、墨家否定马列阶级论承认每一个自生的社会独立身份都具有天然的正义性合法性平等性

54、  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55、“如果他想通过打手电这个行为,来开示众生,宣扬佛法慈悲,他就是佛家。”

56、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最初都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改革家,如商鞅、吴起,李悝等,最为著名的是韩非子。

57、那么,法家的代表人物又是谁呢?答案很简单:商鞅,韩非。法家学派的两部“原典”,《商君书》以及《韩非子》,就是他们的独创。可以说,这两部奇书,堪称是中国历朝历代,统治者秘不示人的专制宝典,地位斐然。

58、儒家思想总体来说代表着当时的奴隶主贵族统治阶级,是积极入世的。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乱世,儒家思想不能满足统一的需要,实质上维护的是奴隶社会的等级秩序,具有保守性。

59、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本也。合于尧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

60、法既然是一种约定,是一种限度,就必然要求着一定的稳定性,必然要求所有的人一律遵守,因此,一旦制定并公之于众,就势必要脱离立法者,甚至转化为对立面,可见,法就这样既是制定者意志的体现,又是对它的限制了。

61、仔细分析上面引的那段话,我们发现林先生对变法和定法的理解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关于变法,他在前面说是“破旧”,是“根据不同时代制定不同的法律和制度”。这里讲的变法是针对旧法(礼)的,过去谈论变法的,大都到此为止。这是第一层。可随后林先生继续前进,把注意力投向“法律和政策不断改变,甚至朝令夕改”的现象上,发现在历史的持续演进中,法还有另一方面的问题,这个问题远较单纯的“破旧”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这是第二层。同样,对于定法,他一面说是“用法律把现有的封建秩序稳定、巩固下来”,“似乎又不主张‘变法’”。看来这是针对前面的变法说的。这又是第一层。另外又暗示定法是针对“法律和政策不断改变,甚至朝令夕改”而言的,它的目的是为了“稳定社会,发展生产”。这里他所揭露的问题同样比单纯的“稳定”和“巩固”封建秩序具有更为普遍的意义。这又是第二层。

62、《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63、说到商鞅的政治主张,不得不提到他写的《商君书》,这本书可以说是商鞅法家思想的具体论述。这本书在古代专制社会一直都是禁书,这本书一般只有历朝太子和帝王才有资格学习。

64、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尚同:此其所长也。及蔽者为之,见俭之利,因以非礼;推兼爱之意,而不知别亲疏。

65、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66、试述战国时期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的代表人物及主要思想

67、秦尚法,汉尚儒;唐重武轻文,宋重文轻武;唐宋尚诗词,明清尚八股。

68、怎么来看待《商君书》中的驭民之术?不管处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生活在什么样的时代?驭民这种统治术,都是要全面批判的。中华文化中确实是有糟粕的,这个的确是事实,我们不回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确实是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有明辨是非的智慧,鉴别善恶的学识。但是《商君书》和法家思想也并非一无是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把握认知,鉴别其中善的一面,即正能量的一面,剔除恶的一面,即负能量

69、传统的国学是以宗法制的家国体系来阐释国家的基本逻辑从家庭一下上升到国家跳过社会这个环节所以对社会公德及规则的内容淡漠甚至没有而这个是墨家的重点也是现代文明的重点

70、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其所长也。

71、法家思想缘起管仲和子产,经过李悝、商鞅、申不害、韩非子的发展,逐渐成熟,到韩非子最后定型。法家的思想是一切缘法而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他们积极发展经济,鼓励耕战,力求做到富国强兵。

72、墨家:“有为”是墨家政治思想的基石。其政治思想可分为“治国”与“为政”两方面。论治国,墨家首先重视“身行”的社会作用。其次, 墨家很重视“ 誉” 与“ 诽” 的社会作用。如同墨家政治思想中的“ 治国”之论一样, “为政”之说在我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上也有其非常重要的地位。首先, 墨家主张“ 尚贤” 以为政。其次, 墨家为政还推崇“ 义同”。再次, 墨家之为政, 崇尚“ 耕”、“ 织”, 重视生产。最后, 墨家还主张“ 节用” 、“ 节葬” 以为政。

73、中庸提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两千多年来至今依然是一些大学的校训。

74、关于中国古代的法的特点的认识,一直存在着表面化的倾向。英国汉学家ArthurWaley氏说:“法家心目中的法是镇压性的,不是契约性的。”法国人René David和所著《当代世界主要法律体系》一书的英译者E.C.Brierley走得更远,宣称:“对中国人来说,法是专横行为的一种工具,而不是公正的象征,是导致社会混乱,而不是社会秩序的一个因素。”在国内,也有人持类似的看法。

75、让国家综合实力变得更加强大的制度。对此,商鞅提出了“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让普天下的百姓吃不饱饭,重赏轻死的“驭民五术”;韩非子,则阐述了“亲亲则别,爱似则险”的道理;

76、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基本的文化衍生和行为推进准则

77、战国时期的其他学派对法的变动性和稳定性的矛盾也有自己的看法;秦统一后,这个矛盾又有了新的发展,古代学者对这个矛盾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对这些问题进行系统的清理,并与西方法律哲学进行比较研究,这是我们的一项艰巨任务,非一时可以蒇功,全面的研究,愿以期诸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