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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尊严死(65句文案)

时间:2024-05-21 09:02:28

尊严死

1、开展缓和医疗需要一个团队,包括医生、护士、社工、音乐师、心理科医师、营养师等。“医疗行为有三个伦理原则,即有益不伤害、尊严、公平。相比安乐死,缓和医疗从伦理上、法律上被更多国家和地区接受。而生前预嘱可以帮病人事先把愿望写下来,确保缓和医疗按照病人意愿开展,让病人实现体面的‘尊严死’。”罗点点说。(尊严死)。

2、从大学到医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与人物的社会环境。

3、记得一个晚期癌症病人,饱受着疾病的折磨,他曾经拉着我的手说:大夫,我现在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4、国务院参事邓小虹希望有朝一日,来了终末期病人,医生能习惯性地问一声家属,“有生前预嘱吗?”

5、尊严死是遵从自然规律、体现生命和谐的主张。

6、身为前国家领导人子女,他们感触最深,这也是发起项目的初衷。

7、尊严死也叫自然死,是指在治疗无望的情况下,放弃人工维持生命的手段,让患者自然有尊严地离开人世,最大限度地减轻病人的痛苦。

8、  多伦多大学给留学生发“冥币红包”之后,你对“出国念书”动摇了吗?

9、她最大的心愿是未来不再有“安宁病房”这个概念,“所有人都可以在家人的陪伴中,有尊严地走向死亡,为什么还要安宁病房?”

10、北京市西城区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全市唯一开设缓和医疗病房的社区医疗机构。从2009年开设以来,共接收400多名临终患者。该中心统计发现,在社区实施缓和医疗的患者,临终阶段的日均住院费用与大医院相比,非常少。

11、有时候真看不到头绝望的时候,安乐死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而又轻松的办法。总比让疾病不断折磨自己身体或心灵好吧!无论生理或心理上都会大大地提高人在临终前的幸福感!看到的纪录片说是用30倍的麻醉药物令人体心脏功能停止跳动,不会感到痛苦,像睡觉一样地消失掉!Si是人始终都要面临的事情!避免不了,当感到绝望时,只是换一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而已。希望能够合法化,像瑞士荷兰这些国家一样!让人们在临终前得到最后的尊严。

12、瑞士是全球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在1940年该国就将安乐死定为合法。每年,有超过1000名重病或残疾人在这里结束自己的生命。去年,瑞士约有1300人安乐死,主要方式是摄入液态戊巴比妥钠。

13、那一刻,宁晓红非常感动。“做了这么多年的肿瘤内科医生,我很纠结。医学不能避免死亡,很多疾病不能治愈,尤其是癌症晚期病人,治疗手段非常有限,家属虽理解,但感情上无法接受亲人即将离世的现实,很容易造成医患矛盾。缓和医疗缓解了病人和家属的压力,让病人死得平静、有质量,医生也有成就感。”

14、而在日本,推广生前预嘱采取了另一种模式。厚生劳动省要求所有医生在接诊时,第一时间了解病人对于自己临终的要求,并将其作为病案纳入病历管理。医患充分沟通,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将其变成机构和个人之间的约定。

15、作为一个医生,我觉得应该尊重生命,我们花了那么多的时间精力“竭尽全力去抢救”,“不惜代价去救治”,对有些晚期癌症病人,脑死亡的病人,我们做了我们能做的一切,做了医学可以做的一切,我们习惯了逝者“抢救无效”;但是,我们真的少有时间去考虑有些疾病的“适度的治疗”、“合理的治疗”、“有限的治疗”和“心理治疗”。

16、罗点点说:“缓和医疗不是安乐死,不是放弃治疗,比临终关怀更有专业性。”

17、在罗点点看来,日本这种乡规民约的方式,或许更符合中国现有的环境。

18、否则,“尊严死”就是彻底的反伦理、反道德,比谋杀还可耻的行为。

19、长期插管,嘴合不拢,巴金下巴脱了臼。“只好把气管切开,用呼吸机维持呼吸。”

20、“生前预嘱对老年人来说是一种选择,更是一种权利,也是对人、对生命和对科学的最大尊重。”北京协和医院老年科主任刘晓红说。

21、“还有这么从容的死法!”2012年11月,北京协和医院老年医学科副主任医师宁晓红在台湾被震撼了——临终患者不是浑身插满管子,不再处于“战斗”状态,而是心境平和;医生护士有临床缓和疗护指南,可以使用吗啡减轻疼痛,芳香疗法、音乐疗法等参与其中;患者在家人的陪伴下安详离世。

22、华东六省一市等待“不笑子”台湾归队一“鸽”都不能少

23、《纽约时报》的一个资深记者叫约翰·利兰,从2015年起,他便开始操作一个题为“年过85岁”的系列报道,在他追踪采访的六位纽约老人中,所有人似乎都失去了点什么:视力、听力、配偶、子女、同伴、记忆……

24、陈毅元帅的小儿子陈小鲁先生曾经目睹过元帅去世前的情景,誓言自己百年之后如果得了不治之症,就放弃治疗,让自己安乐死去。可能是去年吧,这位陈先生求仁得仁,安乐离去了。

25、上海防疫作业别的城市为何抄不了?剖析上海是如何瓷器店里捉老鼠的

26、“就是先把大山(肿瘤主体)搬掉,再用化疗放疗把周围小土块清理掉。”这种治疗观念已深植于全国大小医院,“其实开刀不但没用,还会起反作用。晚期肿瘤扩散广,转移灶往往开不干净,结果在手术打击之下,肿瘤自带的免疫系统受到刺激,导致它们启动更强烈的反扑,所以晚期胃癌患者在术后几乎都活不过一年。”

27、  福克斯电台说谷爱凌“背叛国家”时,我笑着笑着就哭了

28、韩国媒体认为,在韩国一直备受争议的“尊严死”因此有望实现合法化。

29、刘谦在日本表演直接穿墙,当场观众完全看傻眼!

30、“尊严死”的执行面临太多干扰:院方、家属都可能出于利益考虑而作出违背患者意愿的决定,甚至伪造生前预嘱;即便患者本人曾立过预嘱,患者的意愿也可能随时间和情况的改变而改变。

31、2018年是现代安宁疗护运动创始人西西里·桑德斯诞辰100周年,本届活动的主题“缓和医疗,我最重要”(PalliativeCare-BecauseIMatter )正是出自她的经典名言——“因为你就是你,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你都最重要”(Youmatterbecauseyouareyouandyoumatteruntiltheendofyourlife)。

32、我们希望病人康复,希望病人活的有质量、有尊严、有品质、没有痛苦。医学不是万能的,对于癌症更是如此。

33、因此,即使子女意识到这将是父母最后的生存时间,即使充满了痛苦,也会尽可能延长父母生命。

34、“医学靠两条腿走路,一条是技术,一条是艺术。如果医学不想成为残废的医学,两条腿都要有。”在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康复科主任唐丽丽看来,肿瘤心理学就是医学中的一门艺术。

35、在配套的服务、制度、监管没有完善之前,“尊严死”的立法仍然任重道远。

36、世卫组织提出的“缓和医疗”原则有三:重视生命并承认死亡是一种正常过程;既不加速,也不延后死亡;提供解除临终痛苦和不适的办法。缓和医疗既不让末期病人等死,不建议他们在追求“治愈”和“好转”的虚假希望中苦苦挣扎,更不容许他们假“安乐”之名自杀,而是要在最小伤害和最大尊重的前提下让他们的最后时日尽量舒适、宁静和有尊严。

37、几个月之后,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妻子已经认不出木村,“你这家伙真讨厌啊。”原本温柔的妻子反反复复向木村发脾气,木村只能不断安抚她,而这个过程往往要持续几十分钟。

38、凯伦案件后,美国也孕生了一种观念,认为“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虽使生命的延伸成为可能,但如果只为了短短的延长,而带来令患者陷于人格崩溃般的苦难,则未必可说是蒙受近代医学的恩惠”,因而有人开始主张:“生物学上的死亡可以确定时,与其使患者的人格崩溃或暴露在周遭人们的冷漠眼光之下,不如取下生命维持装置,同意庄严的死去”。

39、1420名百岁寿星大调查!只有一个共性,居然是....

40、而对生命本身而言,死亡是所有生命的归宿,在生命尽头选择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以保持尊严,也是一种基本权利。

41、顾晋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院长,主任医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副院长。

42、几天前的2月9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56号《关于加快推进尊严死立法进程的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对于尊严死立法,相关法律、医学、社会伦理学界仍存在一些争议,社会认识还不统目前还存在较多困难。

43、上海3名健儿参加冬奥上海父亲为花滑李安其改中国籍令人泪目

44、当务之急是针对“尊严死”的执行出台相关监管制度、法规,落实患者的选择权,确保患者真正被尊重。

45、这句话,他在2018年4月的“生命教育与死亡辅导”清明论坛上也曾说过。他今年已经73岁了,给自己签了生前预嘱,爱人也签了一份。

46、加拿大学者Chochinov对此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尊严模型,并开发了尊严疗法和尊严谈话,但是由于东西方文化差异,其尊严模型可能并不完全适合我们,不过对于维护患者尊严,这一点是得到全世界公认的。维护患者尊严,最重要的是维护患者自主权,这也是医学伦理学的重要原则,所以,我们要维护生命末期患者的自主权。大家可以想一想,我们的临终患者,也许是您即将离世的亲人,他们多大程度参与了自己的医疗决策?能够表达和实现自已的临终意愿?有的可能连知情权也被剥夺了,甚至也许是以爱的名义。

47、巴金想放弃这种生不如死的治疗,可是他没有了选择的权利,因为家属和领导都不同意。“每一个爱他的人都希望他活下去。”哪怕是昏迷着,哪怕是靠呼吸机,但只要机器上显示还有心跳就好。

48、对于晚期癌症病人,我们面临的大多数情况是家属不放弃,而我们是医生,我们要按照医疗常规去行事,保障医疗安全,我们要让病人少受痛苦,我们尊重生命,愿意帮助他们度过最后的时光。

49、政府将继续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深入研究相关工作。

50、缓和医疗包括三条原则:重视生命并承认死亡是一种正常过程;既不加速也不延后死亡;提供解除临终痛苦和不适的办法

51、对于一些自我意识丧失而无治愈希望的病人,可由亲属凭他们的生前预嘱向医院、法院等提出停止治疗的要求因而死亡。

52、正如很多网友所担心的那样,如果“尊严死”这个口子真的开了,那么很多有悖伦理的家庭狗血剧就真的有可能上演,而人性中的恶,也会被激化和放大。

53、无论从国情还是从病痛来说,“安乐死”对一个身患绝症且饱受病痛折磨的人来说其意义是非凡的。它的合法化将改变千千万万个患病家庭的境况,不仅很好地解除了病人生不如死的痛苦,也解决了因冶疗费用而拖垮整个家庭的惨状?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至于什么伦理道德之类的说法根本是站不住脚的。提出这些观点的学者请设身处地为患者及家属想一想,特别要站在那些低收入群体的角度考虑一下。

54、缓和医疗不仅停留在生理层面,还要求考虑到精神和心理层面的需求。

55、而现在欧美发达国家很多都采用“转化治疗”,“对晚期肿瘤患者一般不采取切除手术,而是尽量把病灶控制好,让其缩小或慢扩散。因为动手术不但会让患者死得更快,而且其余下日子都将在病床上度过,几乎没有任何生活质量可言。”

56、“尊严死”强调病人在经历极度病痛的折磨之前能够保持自己的尊严而“体面”地死去,否则病人死前就可能因病情的进一步恶化而完全丧失自己宝贵的尊严,留给亲人的自然是噩梦般的可怕记忆,从这点来说,“尊严死”似乎比“安乐死”又上了一个档次。

57、2015年起,开始四处去“拦刀”。他在不同学术场合央求医生们说,“不要轻易给晚期胃癌患者开刀。”现在中晚期胃癌患者一到医院,首选就是开刀,然后再进行化疗放疗。

58、令人更加感概的是,即便“尊严死”法案可以获得通过,按照目前瑞士的技术手段和收费标准,实施该过程的费用要约合大约70万人民币。

59、毕竟现代医学不是神学,有的疾病是还没攻克的,拖着,也只是让病人白白受苦而已。很多时候,大家其实真的是花钱找罪受。

60、如果连患者的意愿都不尊重,还谈什么“尊严”呢?

61、(以下部分援引“活得太久让他们害怕”,纽约时报记者寻访6位老人,见证苍老背后的残酷真相@精英说)

62、由病人自己决定生死,通过不使用延生的手段,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一种自然死亡的过程,这种建立在个人知情同意权利基础上的“尊严死”,不违反中国任何现行法律,符合病人的最高利益,是对生命的极大尊重。

63、病人不甘心,“我才32岁,还想看着女儿长大。但现在,我甚至无法拥抱她。”

64、上海落选最具幸福感城市周边5个小兄弟杭州宁波南京苏州无锡全部入选